撤銷權利

有關交付產品︰


1. 在購買貨品後,客戶有權在14日的期間內終止協議,毋須指出原因。重新考慮期將於客戶收取產品,或客戶委派的代表收取產品並預先讓有關企業方知悉的當日之後的一日起計算。


2. 客戶將於重新考慮期內適當地謹慎處理產品及包裝。客戶將只會在必要時拆除包裝或使用產品,以評估他/她是否有意保留產品。如客戶有意行使撤銷權利,他/她將根據有關企業方所提供的合理及清晰指示,把有關產品連同所有附屬物件,在合理可能情況下以原有狀況及包裝退回有關企業方。


有關服務的提供︰


3. 在提供服務後,客戶有權在訂立協議當日起計的14日期間內終止協議,而毋須指出原因。


4. 在行使撤銷權利時,客戶將遵守企業方在提供時及/或不遲於交付時就該目的所給予的合理及清晰的指示。